修了三次。 正式完结的时候应该是17、18年的时候,那时候还在读书,这个故事就像是女主──没有流量的网路之我要写小说! 那时候因为我妈怕我沉迷手机,所以硬是不给我办吃到饱,所以我三不五时要跟同学借,校车上的话打发时间就是靠这个写着一篇又一篇的小说。 可就在时隔多年后,我再次看这个故事,发现自己多了很多不同的看法。 可能因为岁月流逝的关係,看着校园里的情节,我大致上都能回忆一点校园生活。 我本身是一个喜欢去学校热爱校园生活的人,我很开心至少写了这么一个故事,虽然剧情编排待加强,但是n年过后回想起运动会激烈的讨论,平常校园的八卦,都很怀念。ps.我倒是没去联谊过啦,好想这样的回忆可以去回忆(?) 这次来说说故事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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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末濠州城外,朱元璋捡到了一个少年,从此洪武皇帝多了一条臂膀。抗元兵,渡长江,灭陈友谅,伐张士诚。创建大明,光复燕云。我无处不在。从此洪武立国,再无遗憾。大明根基,固若金汤。针对小明王的事情,我们需要采取四阶段战术。首先,我们宣称什么事都没有。其次,我们说或许发生了什么事情,不过我们什么都不用做。再次,我们说或许应该做点什么,可惜什么都做不了。最后,我们很遗憾小明王以身殉国,当初要是做点什么就好了。有人问身为太祖第一心腹重臣,如何轻松避过风风雨雨,安享天年?张希孟谦虚地说仆只是大明朝卑微的社会公器,用来盛放太祖皇帝深思熟虑的果实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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