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写这本书的后记,她欲哭无泪,几乎想揍我,你就找尽理由拖稿吧! 其实呀,真的真的不是啊,只是我固执地觉得,鹿鹿的婚礼对我来说很重要,重要到我愿意飞过千里,时隔三年穿越北国的风雪,去赴一场二十岁钩钩手指的天真约定。 这是属于我们人生的新篇章,也是告别少女时期最重要的仪式之一。 也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,我似乎真的开始慢慢变老了。出门旅行遇见好玩的家伙,问及彼此的年龄,他们都会充满元气地告诉我,我是90后呢,让我这个只赶上80年代末班车的家伙羡慕得要死,必须假装露出低落的表情,听他们安慰我几句,才甘心。 这大概是不服老的结果,不过当我们开始慢慢梳理过往琐碎的回忆,那确实是代表一个时期已经过去。 比如,我现在会想起自己的十八九岁,那...
在混乱哥谭的黑暗迷雾中,他是带来鲜血的赤红魔鬼,他罪恶! 在彷徨迷茫的变种人社会里,他是异军突起的第三领袖,他执拗! 在盾与蛇的无尽纠缠中,他是影响战...
...
...
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