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有点儿小心眼儿。它是本地土狗,按乡下的取名习惯,我叫它金花。有一年的春天,我漫步至太湖边的村庄里,一位老太太见了我,大呼惊奇,还招呼别的老太太来看我,说我长得与他们村里的金花实在是像,简直是一个模子里脱出来的。我当时就想把金花当作笔名,现在给它做了大名,也算了却一桩心愿。 金花很快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行为,一是喜欢拖笔,二是喜欢吃零食,三是喜欢藏东西。金花和人互动,这点与猫不同。猫的性格是独往独来,日常生活的大部分内容是休养生息,吃饱了吃好了又不想玩的时候,任你怎么引逗都不会理你。金花来了没几天,就忙碌得超过了我。我写作的时候,它忙着朝外面拖笔,我的笔全在院子里外的地上,它钟爱的一些笔,还被它咬成了半截儿。我做家务的时候,它围着我的拖把跑前跑后,还不许猫们靠近我。我吃零食的时候...
在混乱哥谭的黑暗迷雾中,他是带来鲜血的赤红魔鬼,他罪恶! 在彷徨迷茫的变种人社会里,他是异军突起的第三领袖,他执拗! 在盾与蛇的无尽纠缠中,他是影响战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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