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。 没错,第一次。在这本书之前,我没写过这么长的故事。十一万多字,二十二章,从李青云蹲在库房门口攥着三块灵石开始,到仙界新服开区、传送门在玄霄宗后山亮起来,这条路我走到最后自己回头看,都有点不敢相信——我真的写完了。 虽然只有十一万字,但对于一个第一次写长篇的人来说,这已经是我目前能做到的全部了。我写得慢,一章要琢磨很久,有时候一句话反复改好几遍才敢发出来。二十三章,每一章都是认认真真写出来的,没有一章是敷衍的。 写完了不代表写得有多好。作为新人,我必须承认,这本书有很多不足。可能有些地方的表达还不够流畅,有些情节的转折还不够圆融,有些人物的发展线没有达到你们期待的程度。有时候我自己回过头去看前面的章节,也会觉得这里如果这样处理会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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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青珂为了报仇,穿了官服爬上权位成了弄臣。诸国争乱起,国内国外权贵者都先奔着名声来挑衅听说贵国许探花长得十分好看?于是他们都来了,然后他们都弯了。狗哥那没有的,我后来把自己掰直了,因小许许女装更好看。小剧场姜信下毒火烧暗杀我多少回?我只想跟你结盟,为啥不信我?许青珂你知道太多了。姜信最上乘的谋略不是杀人灭口,而是将对方变成自己人。许青珂太麻烦。姜信不麻烦,我跟元宝已经在你房间门外了。金元宝汪汪!起初,他只是想结盟,后来,他想跟她成为自己人,再后来不说了,准备嫁妆入赘去!金元宝我的原主人脸皮很厚,因为天天带着人皮面具,有时候还戴两层,我觉得他有病,对了,我叫金元宝,是一条狗,我只为自己代言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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